【部门解读】定远县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(试行)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6-15 16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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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(一)起草背景:为加强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,规范项目建设程序,落实好亩均论英雄要求,提高投资效益,完善监管体系,根据《政府投资条例》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》《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
    (二)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: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、市关于扩大有效投资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,扎实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进度,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。《办法》的制定,对进一步完善我县重大项目推进机制,强化要素服务保障,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  (三)文件起草过程:《定远县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(试行)》完成后,于20221128日通过OA系统专门征求了定远经济开发区(盐化工业园)、县住建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商务局、县财政局、县公安局、等单位意见,被征求意见单位均无异议。《办法》经2023419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,于2023530日以“定政办〔202316号”文印发。

    (四)工作目标:《办法》主要对项目前期论证、签约,备案、核准或立项审批,项目实施、帮扶帮办、合同监督、项目评价等方面的管理。推进重大项目如期建设,力争项目早开工、早投产达效。

    (五)主要内容:《办法》共三十条,包含总则、项目管理流程、项目管理机制、项目评价管理和附则。

    一是明确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概念。包括重大项目范围,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县财政局等部门的职责分工。

    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流程。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,项目前期工作从备案、核准或立项手续办结开始,到项目实质性开工结束。

    三是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机制。各行政审批单位要着力提升审批效率。建立健全投资项目诚信管理制度,对参与建设的各类企业以及建设管理代理机构、咨询、评估、设计、监理、建设、供货等单位的履约或者执业情况,依法纳入信用中国平台管理。

    四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评价管理。选择有代表性的已建成的投资项目,委托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后评价。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效果,对项目审批和实施进行全面评价并提出明确意见。

    五是附则。国家、省、市对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    (六)创新举措:

    一是创新项目机制。《办法》适用于项目全生命周期,从项目前期工作开始,到项目竣工后。

   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。明确部门、项目单位等责任主体,按照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推进项目建设

    (七)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:为保证《定远县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贯彻落实,各行政审批单位要进一步减环节、减材料、减费用、减时限,全力做到“审批最少”,积极推行并联审批、联合审图和多测合一、多评合一、多税合一,不断提高办理便利度。全面推广“拿地即开工”,实现入驻开发区项目拿地即开工成为常态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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